4月9日,陕西省某局女副调研员因未承担保证人责任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参加药检大会时,被找上门的莲湖区法院执行法官铐走,拘留15日。
原来2013年李某为哥哥担保其与西安广发某公司的《借款合同》,逾期未还,2015年被告上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同年9月双方和解,但和解后,被执行人仍拖欠借款至今。
因传唤不到被执行人,法院于2017年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在李某用身份证入住陕西公务员大厦参加药检大会时,被公安机关临控,并及时通知莲湖区法院,所以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老赖”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解决这一大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始发力!
1.执行唯一住房
今后,只有一套住房已不能成为老赖逃避执法的理由。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或按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房租,老赖唯一住房就可被拍卖,用于还债。
2.禁止担任高层职位
凡是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国家明文规定不得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禁止高消费
不管是住酒店、搭飞机、高铁,还是想买房、装修,甚至是旅游、度假、孩子上重点私立中学都是不被允许的!成为老赖,你的一切正常生活都会收到限制,甚至影响下一代!
4.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早在2015年最高法就已与支付宝合作,对老赖进行互联网联合信用惩戒。现在,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支付宝有多方便,被执行人就有多受限。
5.未成年子女名下放长强制执行
有的老赖为了转移资产,将房子、存款等全过户到孩子名下,以为就万事大吉了。但(2017)最高法民申3404号案件中,未成年人子女名下的房产可以被强制执行。
6.车辆不可上高速
“老赖”名下车出行将受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交移法院处理。
7.限制出境
有的“老赖”以为只要出国就能“天高任鸟飞”,但不好意思,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限制出境的!
8.最高可判7年
《刑法》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