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利是否合法一直广受质疑,所谓复利即借款人将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中再计算利息的计息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无论复利的计算周期,计息方式如何,只要最后偿还借款时,除去最初本金之外的金额不超过最初本金按24%年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法院就应当予以支持。
民间借贷中收取利息无可厚非,如果你有靠民间借贷获利的话,那么在约定利息时不要太贪哟,因为超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