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也就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相互借钱。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约定无效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划重点
约定利率不超过24%,即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年利率的4倍都是合法有效的。超过36%,即银行贷款利率的6倍,仅超过的部分无效。利率超过24%但未超过36%,这部分属于自然债务,法律是不予干预的。
综上,只要不超过同时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都不算高利贷,且受国家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而高利贷是牟取暴利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