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高利贷、超利贷屡禁不止,而在一些涉及诈骗的借款中,还款金额高达本金的几十倍几百倍并不鲜见。但今天我们说的却并不属于这种情况,因为偿还金额是法院判的。
【故事回顾】
边某与程某是朋友关系。
——1995年9月,程某向边某借款6万元,约定在同年10月30日前偿还,利息1万元。
——截止1995年10月30日,程某未能还款。
——2004年11月,程某与边某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该笔借款于房屋拆迁时还清;如中途经济好转可提前还清。
——截止2017年,该借款仍未归还,边某将程某诉至法院,要求程某立即按照逾期利息24%还清本息。
【法院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程某偿还原告边某借款本金4.5万元及利息23万余元
——程某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疑点解析】
看到法院的判决,很多人心中都有疑问。我们例举几项一一解析。
1. 需还本金6万为何裁定为4.5万?
对于原告边某提出的偿还6万元本金的要求,程某出具了证据,证明边某的妻子收到已偿还借款1.5万元,所以法院判定程某目前尚欠边某借款本金为4.5万元。
这个环节,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或者出借人都应该谨记一个朴素的道理: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2. 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房屋拆迁时”,没拆迁能要回借款吗?
在2004年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中,被告程某承诺的还款日期是“房屋拆迁时”,但诉讼过程中,房屋尚未拆迁,而且时间并不明确。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还款期限存在不确定性,加上原告被告双方对于还款期限没有达成统一意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所以法院认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履行期限”,那么,原告就可以随时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3. 23万利息是怎么算的?原告为什么要这么算?
双方达成一致的还款协议中,并未就借款利息做出约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未超过年利率24%的范围为司法保护区,也就是说,原告要求按照年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固定,据此,做出被告程某应偿还原告23万余元利息的判决。
另外法院也考虑了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等参数,虽然说2017年的6万元可能不够城镇一家三口一年的消费支出,但在22年前,6万元应该算是一大笔钱,所以边某提出按照年利率24%计算罚息,法院予以采纳。
至于说原告边某怎么会想到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小编隐隐觉得,这中间一定有高人指点,不出意外的话,必须是请了律师的节奏。
由此我们可以也看出“请专业人干专业事儿”是多么有钱途的决定……
通过上述案例小编也得出一个结论:不管是借钱给别人还是跟别人借钱,签订一份有效合理的借贷合同是多么重要,尤其是本金、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细节要做出明确规定。一旦有纠纷,也要运营法律的武器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