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嗨,这个十一假期你都干嘛了?
B:还能干嘛,吃吃喝喝。
A:说的挺潇洒,还不是因为你“无处可去”了。真的不考虑还钱吗?也许就能摆脱“老赖”黑名单了。
B:凭本事借来的钱,为什么要还?
老赖,拥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的一类人。
想必大家对老赖并不陌生,因为在一些公共场合,经常会看到屏幕上播放着老赖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禁止老赖高消费住星级宾馆、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坐二等座、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看似被禁锢了的人生,为什么还会有许许多多的老赖选择这条路呢?真的无人来惩治老赖了吗?我们先来看一则事例。
2017年8月,周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并出示了借条。但到了还款日期周某却有钱不还,李某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周某偿还许某5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周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多次到周某的单位进行现场执行,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还款。法院遂将周某纳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内,同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通报。
没过几日,黑名单的公告就贴进了周某所居住的小区及单位,周某的家人看到后也是轮番上阵打电话劝其尽快还钱。最终,周某迫于失信黑名单和社会给予的双重压力,主动联系了李某,偿还了所欠的款项。
或许,老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并不可取,但由于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沉溺于金钱带来的满足,因而没能权衡好利弊,忽略自己将要承受的恶果。
法律是严肃的,也是仁慈的。对于老赖,开了一扇“重新做人”的窗户。按照法律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可以将欠债人从老赖黑名单中删除。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也就是说,老赖依法执行了法院判决书,把该还的欠款及利息还清,那么系统将会从黑名单中删除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另一种情况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老赖和债主商量着把钱还清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债主确认之后,黑名单自然解除。